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
截止到2025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C区行政办公楼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1、2、3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6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
邮编:239200
电话:0550-5682597
传真:0550-5602597
联系人:王物强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7”,投票简称为“金禾投票”。
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2月27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2022年10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2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6,665,400股已于2022年11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1.19%。
3、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2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于2023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2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333,0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
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于2024年11月23日届满,可解锁分配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40%,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666,1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原因
根据《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2年度至2024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期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管理委员会应以原认购金额与售出净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第二个锁定期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届满,两个考核期的考核指标均完成,相应股份已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1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难以实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拟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5年2月7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2025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关联董事杨乐回避表决,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公司后续将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第三个考核期对应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即2,666,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将无法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公司应以原认购金额与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对应份额的原始出资,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若未来条件允许,公司不排除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出售股票收回资金等进行核算。
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六、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金禾实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3.92万股,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消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23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73.2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4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3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9、2025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相关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按照当时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整体预测,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方案详见下表:
注:上述“净资产收益率”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
只有公司满足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订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预计公司达成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后续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三个、第四个和第五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39,2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17.01元/股。
3、回购资金的支付及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27,882,792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639,200股,供公司股本结构的预计变动情况如下: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未包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股回购注销股份。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因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减少。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后续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承诺自审议本次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瑞元先生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金禾实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终止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终止的原因及后续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8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夏家信,副总经理孙彩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夏家信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夏家信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家信先生持有326,851股公司股份,夏家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夏家信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孙彩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彩军先生持有255,500股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孙彩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夏家信先生、孙彩军先生辞职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选、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子公司,对应前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最终已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期间: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5、保险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3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2月8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世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联监事李广馨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本次提前终止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关联监事戴世林、杨成虎、李广馨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已回避表决。三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决议。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本次终止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制订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3.92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关联董事夏家信先生、陶长文先生、王从春先生、孙庆元先生、刘瑞元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第二个锁定期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3日届满,两个考核期的考核指标均完成,相应股份已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1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员工持股计划难以实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经慎重考虑,拟提前终止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之法律意见书》。
关联董事杨乐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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