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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植岗。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5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新材料大楼十层第一会议室

  8.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258,829,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6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2,422,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7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6,407,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6,407,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16,407,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8%。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58,651,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反对1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弃权25,6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29,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35%;反对1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1%;弃权25,6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5%。

  (3)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士龙律师、王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5-007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1,200股(调整后)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2月11日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025,000股减少至382,783,800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383,025,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382,783,8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气象路9号新材料大楼10层投资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28日,工作日内(9:00-17:00)

  3、联系人:投资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62181059

  5、邮箱:ir@ncschina.com

  (注: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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