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及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及《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曾琼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谭代明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金宁绩先生接替曾琼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梁艳霞女士接替谭代明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任晓英、刘海曼、金宁绩。
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梁艳霞。
二、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宁绩,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IPO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及IPO审计项目。
2、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金宁绩先生和梁艳霞女士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