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签署了《关于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以经备案的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杭锦能源”)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基础,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持有的杭锦能源100%股权(“标的股权”)。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中国神华关于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2025年2月11日,本公司完成向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支付本次收购对价85,264.95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本公司自上述支付收购对价之日起成为标的股权的所有权人、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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