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业务时除外。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如有费率优惠则适用折扣,无费率优惠则折扣为1)÷(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具体转换费用的例子 1)本基金赎回费率结构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见下表,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
减,具体费率如下:
2)本基金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 例 1、某投资人N 日持有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 持有期为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 ),拟于N 日转换为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假设N 日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无费率优惠,则: (1)转出基金即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100×0%= 0元 (2)转换金额对应的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8%,高于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0.4%,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100-0)÷1.0500= 9,619.05份 3)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 例 2、某投资人N 日持有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有期为六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拟于N日转换为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假设N 日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无费率优惠,则: (1)转出基金即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0500×0%= 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8% -百嘉百臻利率债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4%= 0.4%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0,000× 1.0500×(1-0%)×0.4%×1÷(1+0.4%×1)= 41.83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41.83= 41.83 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百嘉百顺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41.83)÷1.0100= 10,354.62 份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3)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本次仅对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9号广州嘉昱中心10层 法定代表人:詹松茂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百嘉百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基金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基金转换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基金转换申请及转换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825-8838 网址:www.baijiafunds.com.cn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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