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科硅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晋科硅材料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向其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晋科硅材料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7月15日
3、注册资本:550,000万(元)
4、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板路69号
5、法定代表人:李炜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45.46%股权。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晋科硅材料总资产为342,505.51万元,净资产295,647.8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16.61万元,净利润-9,352.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晋科硅材料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资产信用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考虑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2,103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担保342,103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35.87%和18.67%。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2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8日
至2025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08,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者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5年2月24日(9:00-11:30,14:0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2月24日16: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邮编:201306
电话:021-52589038
联系人:业务部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俞跃辉、杨卓、杨柳、徐怡婷、邱慈云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田新,注册资本148,571.428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66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高纯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其董事;最近12个月内,公司董事杨柳担任其原董事。
Axcelis Technology成立于1978年,是一家半导体制造行业设备和服务的供应商。公司董事、总裁邱慈云担任其董事。
Soitec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注册在法国的公司,经营范围为调整微电子业及一般工业的材料的制造及商品化研究,提供多种技术辅助,从事特殊机械的研发与应用。其中,制造为副业,而主业在于商品化研究的调整。公司执行副总裁Kai Seikku任其董事。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31日,法定代表人尹志尧,注册资本61,927.942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其经营范围为研发、组装集成电路设备、泛半导体设备和其他微观加工设备及环保设备,包括配套设备和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司董事杨卓担任其董事。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赵宇航,注册资本1,15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娄陆公路497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其董事。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俞文杰,注册资本为56,640.1026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1180号1幢3层301室。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董事徐怡婷、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其董事。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肖胜利,注册资本 320,448.464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14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集成电路研发、生产、封装、测试、销售;LED及应用产品和MEMS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业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房屋租赁;水、电、气及供热、供冷等相关动力产品和服务(国家限制的除外)。公司董事杨柳担任其董事。
上海新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俞跃辉,注册资本90,95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飞渡路2020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公司董事长俞跃辉担任其董事长,公司执行副总裁WANG QINGYU担任其高级管理人员。
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冯剑松,注册资本36,733.19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扬舟岙路233号。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公司董事杨卓、杨柳担任其董事;最近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袁健程担任其原董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及租赁服务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睿”)、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科硅材料”)拟与供应商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华半导体”)签订电子级多晶硅采购框架合同。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新昇及其控股子公司新昇晶睿、晋科硅材料拟与供应商鑫华半导体签订电子级多晶硅采购框架合同。公司于 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柳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鑫华半导体系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其董事,且最近12个月内,公司董事杨柳担任其原董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采购框架合同预计总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具体金额将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常务副总裁李炜担任其董事,且最近12个月内,公司董事杨柳担任其原董事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田新,注册资本148,571.428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66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高纯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2024年全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其发生商品交易金额15,362.06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电子级多晶硅产品,产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采购框架合同》主要内容:
买方: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内容:
(1)本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需要续签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合同。
(2)2025年-2029年,买方向卖方采购电子级多晶硅产品的数量及价格,合同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0.54亿元(含税)。
(3)买方可依据本合同向卖方发出采购订单,卖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五(5)个工作日内在订单上妥善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发回给买方,确认接受订单。卖方确认接受订单之日,为该笔订单生效日。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与供应商间进一步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致力于双方互利共赢,为长期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本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上海新昇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太原晋科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柳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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