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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核心技术人员刘晓鹏先生于近日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刘晓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与刘晓鹏先生签署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辞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刘晓鹏先生确认离职后将对所知悉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刘晓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刘晓鹏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刘晓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刘晓鹏先生主要负责的相关技术研发工作已平稳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和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科研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决定新增认定陈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晓鹏先生于近日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刘晓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晓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晓鹏,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24年历任公司研究三部研究员、主任、副部长,2024年4月至今任研究三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刘晓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刘晓鹏先生主要负责的相关技术研发工作已平稳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刘晓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刘晓鹏先生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刘晓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刘晓鹏先生签署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辞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刘晓鹏先生确认离职后将对所知悉的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继续承担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晓鹏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科研成果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决定新增认定陈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陈超,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年至2023年历任公司研究一部研究员、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研究一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和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88人、98人、98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3.31%、13.03%、12.86%,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陈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技术发展与产品品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此次新增认定有助于增强研发团队的积极性、稳定性,夯实公司的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平台建设,已构建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专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等措施切实保护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力量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暨全资子公司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绿印”)于近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142025A21901)。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合同所取得的土地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系为推进本项目顺利开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获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竞买土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杭州临江高科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并由其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杭州市钱塘区内投资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10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涉及本次项目的投资协议及相关文件,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宜。2023年10月27日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暨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于近日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142025A21901),用于投资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标的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1142025A21901),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4】22号(DJD1408-M1/M2-05地块)地块,宗地总面积大写柒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平方米(小写76,38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柒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平方米(小写76,389平方米)。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东至经七路绿化,南至杭州恒致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至纬六路南2021-02-02号地块,北至纬六路绿化,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宗地坐落于杭州市钱塘区纬六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性质:政府机构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出让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受让人: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

  (一)出让土地的交付与价款缴纳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4】22号(DJD1408-M1/M2-05地块)地块,宗地总面积大写柒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平方米(小写76,38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柒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平方米(小写76,389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杭州市钱塘区纬六路与经七路交叉口西南角。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东至经七路绿化,南至杭州恒致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至纬六路南2021-02-02号地块,北至纬六路绿化。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3、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出让年期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柒佰捌拾玖元壹角壹分(¥789.11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仟零贰拾捌万元(¥6,028万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受让人按规定向钱塘区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5、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其中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1、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其中出让部分地上总建筑面积91,666.8平方米-229,167平方米。

  2、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土地移交协议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在实际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三)违约责任: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税务部门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出让总价款的20%,迟延支付出让价款的违约金与合同定金不重复征收;任何一期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税务部门催缴后仍不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提,有助于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竞买的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自有资金,目前其财务状况保持良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全资子公司杭华绿印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4年度,各项宏观政策发力显效,但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础还需巩固。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形势,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更为灵活、有效的市场策略,凭借整合优势、品牌优势、差异化产品优势,确保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6,984.41万元,同比上升6.75%。同时,公司持续深入推进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产品创新等各项管理优化措施,推动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叠加上游原材料成本有效回落等综合影响,保持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在合理范围内,使得公司利润水平同步增长,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6,064.07万元,同比增长14.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04.48万元,同比增长13.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70.69万元,同比增长13.33%。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额为204,943.2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4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54,734.0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57%。

  (二)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本报告期,上表中公司无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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