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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1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15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预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向湘江集团就上述预计担保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年担保费率为1%的担保费。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世联”)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扬世联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万元的授信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华扬世联100%股权质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扬世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华扬世联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贷款人民币4,700万元,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授信贷款由公司、公司股东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此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20-6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4QY1C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酒类经营;艺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保税仓库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清真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家禽屠宰;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畜禽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扬世联100%股权,华扬世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扬世联总资产为人民币35,707.3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7,401.1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93.7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758.8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90.9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华扬世联总资产为人民币22,915.4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384.8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530.5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6.0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9.15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华扬世联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华扬世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

  (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仟柒佰万元整。

  (3)本条(2)款中“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办理的票据贴现金额、办理的商票保贴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办理的保理业务金额、其它或有债务金额等。

  2、保证范围: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当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乙方对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1、质押担保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

  (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肆仟柒佰万元整。

  (3)本条(2)款中“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办理的票据贴现金额、办理的商票保贴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办理的保理业务金额、其它或有债务金额等。

  2、质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甲方以持有的华扬世联100%股权向乙方出质,乙方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质权,出质,乙方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质权,该质权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产生的全部孳息等从权利及代位权等。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及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83,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2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1,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1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15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辉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预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向湘江集团就上述预计担保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年担保费率为1%的担保费。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监事李辉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预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的年担保费率为1%,且公司拟向湘江集团就上述预计担保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湘江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湘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接受湘江集团提供担保,支付担保费用及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属于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反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结合日常生产经营开展和总体资金计划需求,与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合作,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拟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预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拟向湘江集团就上述预计担保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指担保协议的签署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向担保方湘江集团支付的年担保费率为1%,计费方式按照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1%),担保费按季支付,支付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

  湘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公司接受湘江集团提供担保,支付担保费用及提供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图: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湘江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1,484,960.1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712,547.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72,412.2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42,866.8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7,617.39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湘江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2,209,722.4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418,558.6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91,163.7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71,335.9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0,901.08万元。

  截至目前,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的范围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约定,甲方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支出的所有款项及费用。

  2、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二)反担保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间为甲方的保证期间及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3年内。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担保余额及实际担保天数计算,即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1%=担保费。实际担保天数自被担保债务资金到达债务人账户之日起算,担保费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当于每季度末月20日(含)前支付担保费。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用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江集团在成为公司关联方后,公司未与其发生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83,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7.2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1,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2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28日

  至2025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2月24日(周一,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1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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