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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或“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刘剑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审查刘剑辉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刘剑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附: 简历

  刘剑辉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经济师,组织(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现任浙江新能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刘剑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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