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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0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5年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编号:2025-001号)。2025年2月1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月13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服务”的数据,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市盈率为133.44,行业市盈率为43.46;公司市净率为5.28,行业市净率为2.74,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业务以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 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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