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1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基于往期获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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