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2月14日上午10: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9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向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乡水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为6.9%,利息按月结算。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建设”)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款项将作为龙乡水务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公司将与龙乡水务签署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整体运营提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龙乡水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龙城建设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2月14日上午10:3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2月9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乾坤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向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乡水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事项,可以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龙乡水务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本次对外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5-00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借款对象: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乡水务”)
2、 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3、 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4、 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为6.9%。
5、 担保措施: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建设”)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2月14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龙乡水务提供借款事宜。
7、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能存在因龙乡水务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向龙乡水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为6.9%,利息按月结算。龙城建设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后续将与龙乡水务签署《借款协议》,与龙城建设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借款人名称: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6781264916
(三)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南外环路60号(生产车间: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舜耕路38号)
(四)成立时间:2008年7月24日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六)法定代表人:刘堃
(七)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八)经营范围:对全市水库、河道水资源、砂资源、旅游资源、土地资源、水利工程、道路工程进行开发、经营和建设;园林绿化;物业管理;水利风景区游览服务;环卫保洁;水面保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诸城市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龙乡水务100%股权,诸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诸城市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3.57%股权。
(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十一)龙乡水务资信情况良好,经查询,龙乡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龙乡水务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十三)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龙乡水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担保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担保人名称: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MA3CE54L02
(三)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和平街162号
(四)成立时间:2016年7月22日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六)法定代表人:王聚钦
(七)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八)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国有城建资产运营;棚户区、保障房改造、建设; 安置房建设;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诸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其100%股权。
(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十一)龙城建设资信情况良好,经查询,龙城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甲方):诸城龙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贷款人(乙方):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四)资金用途:作为甲方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
(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六)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6.9%。借款利息按照甲方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天数计算。
(七)借款发放与还款:协议签署生效且甲方履行完毕借款及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办理完结担保登记手续后,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约定借款分期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甲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前,一次性向乙方足额偿还全部借款,并于偿还当日向乙方足额支付最后一笔月借款利息。
(八)担保措施:诸城市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所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违约责任:1、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全部借款提前到期,甲方应于乙方宣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或金额支付借款利息,经乙方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足额支付借款利息;(2)甲方不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3)甲方卷入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的;(4)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对其偿还借款、支付利息产生不利影响的。
2、双方同意,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借款利息、偿还借款本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借款本金和利息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公司后续将与龙乡水务签署《借款协议》,与龙城建设签署《保证合同》,有关协议、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可能存在因龙乡水务届时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龙乡水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龙城建设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龙乡水务及龙城建设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整体运营提升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龙乡水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其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龙城建设为龙乡水务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风险可控。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5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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