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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长安汽车金融城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2月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王俊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德勇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96.57亿元的带息负债融资,并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承兑汇票开具、融资租赁等,实际融资时择优,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办理内部借款相关事宜,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3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办理金融机构事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财务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票据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及贸易融资等),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7.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4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动力电池领域专业化整合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0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交易品种:外汇。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0.06亿日元,下属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2.5亿美元、26亿日元,下属子公司重庆行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智科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0亿美元、42亿日元、3.16亿欧元、87.5亿墨西哥比索,下属子公司长安汽车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俄罗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2,087.25亿卢布,下属子公司长安汽车销售(泰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销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86.49亿泰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107亿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套期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且计划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不超过年度收付汇预算的50%,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交易金额: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0.06亿日元,国际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2.5亿美元、26亿日元,行智科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0亿美元、42亿日元、3.16亿欧元、87.5亿墨西哥比索,长安俄罗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2,087.25亿卢布,泰国销售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为186.49亿泰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107亿人民币。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或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或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或结汇的成本及收入。

  4.交易期限: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案,授权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国际公司总经理、行智科技总经理、长安俄罗斯总经理、泰国销售公司总经理签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可行性分析: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外汇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存在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外汇合约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日期不一致,造成交割时可供使用的资金不足,引发资金流动性风险,导致不能如期交割。

  3.操作风险: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操作人员不专业而造成风险。

  4.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能如期交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和收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成立了外汇研究小组、外汇交易风控小组,建立了外汇研究、交易风控、方案审批的远期外汇交易工作机制。外汇交易岗位设置做到前中后台岗位、人员相互分离,并定期轮岗。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管理原则、管理体系、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均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违约风险低。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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