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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2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

  会议方式:辽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5年2月7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人数:9人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授权出席董事3人。董事李国锋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执行董事魏明晖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黄镇洲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王柱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杨兵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镇洲先生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程超英女士为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程超英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王志贤(主席)、李国锋、王柱、魏明晖、黄镇洲。

  2.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刘春彦(主席)、王志贤、程超英。

  3.审核委员会:程超英(主席)、李国锋、陈维曦。

  4.财务管理委员会:陈维曦(主席)、王柱、程超英。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相关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财务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上网及备查附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8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共同推举执行董事魏明晖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主席并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长王志贤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董事李国锋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杨兵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高士成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财务总监唐明、董事会秘书王慧颖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普通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特别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占三分之二以上,上述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林佩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辽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临时)会议

  会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

  会议方式:辽港集团109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5年2月7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人数:5人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匡治国先生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相关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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