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西安合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合赢”)持有公司股份3,80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立人先生为西安合赢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总经理朱海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8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6%;董事吴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董事胡立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

  西安合赢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朱海龙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吴栋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胡立功持有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上述股东所持有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西安合赢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5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7%。本次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西安合赢承诺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份额中,不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立人先生所持有西安合赢权益对应的公司股份。

  朱海龙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7%。本次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吴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8%。本次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胡立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5%。本次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西安合赢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西安合赢、朱海龙先生就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人/本企业将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锁定期满后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3、本人/本企业减持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5、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朱海龙先生、吴栋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胡立功先生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自本承诺函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西安合赢关于本次减持计划的承诺:

  西安合赢承诺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份额中,不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立人先生所持有西安合赢权益对应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