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44人,代表股份数量163,169,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数量157,499,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40人,代表股份数量5,669,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41人,代表股份数量14,842,6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份数量9,172,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40人,代表股份数量5,669,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64%。
3、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009,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1%;反对1,09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1%;弃权6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682,7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54%;反对1,09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66%;弃权66,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0%。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02,2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96%;反对1,317,9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7%;弃权24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275,5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419%;反对1,317,9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1%;弃权24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9%。
本提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根据表决结果,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陈治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61,331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4,690股。
3.02选举潘忠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7,16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0,528股。
3.03选举王志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7,47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0,832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根据表决结果,徐超洋先生、孙迎军先生、马琳女士、陆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徐超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60,81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4,173股。
4.02选举孙迎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6,96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0,326股。
4.03选举马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6,81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0,169股。
4.04选举陆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7,25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0,616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人,根据表决结果,李正山先生、杨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李正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7,819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1,178股。
5.02选举杨冰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60,159,094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832,453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殷长龙、刘云梦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6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2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公司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以前(不含会议当天)将会议通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徐超洋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继续聘任方晓涛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邮 编:518052
电子邮箱:stock@invengo.cn
联系电话:0755-26711735
传 真:0755-26711693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继续聘任吴佳霓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日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方晓涛,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广东同益电器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3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方晓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方晓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经查询,方晓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附件2:审计机构负责人的简历
吴佳霓,女,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深圳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获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及中级审计师职称。曾任职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审计部门负责人。
吴佳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佳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吴佳霓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召开。根据《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正山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李正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选举潘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徐超洋先生、孙迎军先生、马琳女士、陆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 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徐超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同意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投资委员会,具体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委员:陈治亚先生、潘忠民先生、徐超洋先生,陈治亚先生担任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王志永先生、陈治亚先生、孙迎军先生,王志永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
委员:潘忠民先生、王志永先生、陆智先生,潘忠民先生担任召集人。
4、战略投资委员会
委员:徐超洋先生、王志永先生、潘忠民先生、陈治亚先生、孙迎军先生,徐超洋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正山先生、杨冰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志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李正山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以上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孙迎军先生担任总裁职务;成世毅先生、王云波先生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文平女士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马琳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马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楼
邮 编:518052
电子邮箱:stock@invengo.cn
联系电话:0755-26711735
传 真:0755-26711693
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日起离任。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超洋:男,1990年生,中国香港户籍,毕业于香港浸会大学,硕士研究生。2016年9月起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子公司远望谷(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智慧文化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
徐超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与陈光珠女士之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超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陈治亚:男,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兼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院长。2000年以前长沙铁道学院学习工作,历任教授、院长(二级学院)、学校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00年至2008年任中南大学副校长,2008年至2017年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书记,2017年至2019年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2019年至2022年4月任中南大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治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治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潘忠民: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现兼任世纪恒通独立董事。1993年毕业于长安大学经济及管理学院,1993年加入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00年至2004年加入广东喜之郎集团,历任审计部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2004年至今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董事、管理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忠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忠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王志永: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博士,现兼任河南省政府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1996-2006年,在深圳市运输局、交通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7年至2017年,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工作,历任集团规划投资部副部长、办公厅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2017至2024年,在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志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孙迎军: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2006年任职于湖南湘潭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24年6月任职于深圳富通房地产公司、绿色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东杰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2024年11月开始担任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迎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马 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深圳市大盛投资有限公司、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深圳办公室,2006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马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陆 智: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2019年任职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西车辆段,2019年10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陆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李正山: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株洲冶炼厂、海通证券深圳分公司,2002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信息总监、总裁助理、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正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正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杨 冰:女,1990年生,2016年毕业于暨南大学,获硕士学位,2016年7月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杨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潘志宝,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1999年任职于江西省新余市长红机械厂,1999年至2008年任职于深圳市世纪大吉网络通讯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潘志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志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成世毅: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曾任职于兰州铁路局兰西车辆段,1999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成世毅先生持有公司197,400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成世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王云波: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2004年入职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生产运营管理、营销管理,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
王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云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文 平: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深圳市汇宝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傲冠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至2019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会计、财务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文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近日,公司收到众华所《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众华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郝世明、郭卫娜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加强合作,更好的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现指派郝世明、邓林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郝世明为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林为项目负责人、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l、注册会计师姓名:邓林
2、从业经历:从2020年至今一直专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现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邓林先生无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3、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4、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4年。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邓林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22日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度以及《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2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意选举潘志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志宝,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至1999年任职于江西省新余市长红机械厂,1999年至2008年任职于深圳市世纪大吉网络通讯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潘志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志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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