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银行专项贷款补充股份回购资金来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以银行专项贷款补充股份回购资金来
源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银行专项贷款及股份回购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专项融资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7月4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45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04,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66元/股,最低价格为8.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599.5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 承诺贷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
2. 该笔贷款有效批准机构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3. 贷款期限:3年
4. 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丰实业,股票代码:603081)
三、回购股份专项贷款履行的程序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回购股份专项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人民币13,5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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