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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被司法拍卖的1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已过户完成。

  ?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45,88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5,13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

  ?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 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2024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4年12月29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王梅耳竞得前述被拍卖股份中的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显示,上述被司法拍卖的10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嘉华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45,88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4%。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5,13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4%。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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