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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2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2.00、3.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5、 注意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2) 本次股东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

  1、 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84

  2、 投票简称:金沃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会不设置总议案。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姚芳女士、叶雁卿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芳女士,199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人本集团下属公司任检验员;2010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品质股长;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品质股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叶雁卿先生,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年3月至今,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雁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雁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名,通讯出席董事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伟先生、郑立成先生、赵国权先生、叶建阳先生、张健先生、陈亦霏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非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杨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选举郑立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选举赵国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选举叶建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选举陈亦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邓颖女士、时大方先生、蔡卫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1、关于选举邓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时大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蔡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5年3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伟先生、郑立成先生、赵国权先生、叶建阳先生、张健先生、陈亦霏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卫华先生、邓颖女士、时大方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蔡卫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卫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邓颖女士、时大方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9名董事(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伟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3年至2008年4月,任浙江省建工集团施工员、项目经理;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今,任常山县青峰石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0,187,9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4%。杨伟先生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亦霏系表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立成先生,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9年1月,在人本集团下属公司分别任设备科长、经理;2009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员工、副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任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日本JW精工株式会社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立成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2,966,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9%。郑立成先生与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立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国权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浙江省建工集团施工员、项目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宁夏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5月至今,任常山县青峰石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银川金沃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国权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9,050,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6%。赵国权先生与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国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叶建阳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3月至2006年12月,在衢汽集团公司工作;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浙江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宁夏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6月至今,任衢州市吉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杭州谷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4,309,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叶建阳先生与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建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亦霏女士,199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2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业务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先后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9月,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亦霏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有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78%出资份额。陈亦霏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杨伟先生系表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健先生,198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11年9月,任丰田汽车工业(昆山)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4年10月,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管理工程师兼部分产品供应商开发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助理;2017年1月至今,任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健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持有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出资份额。张健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蔡卫华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任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师;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南京南方高科通讯数码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6月至2018年1月,历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2017年2月至2023年2月,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6月,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卫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卫华先生于2023年12月受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2024年1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颖女士,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6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青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新联新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12月至今,任上海科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时大方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至1993年11月,任洛阳轴承研究所开发部部长;1993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2007年4月至今,任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大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叶佳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叶佳丽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佳丽女士,199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衢州金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8年10月至今,任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叶佳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984证券简称:金沃股份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永年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叶雁卿先生、姚芳女士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叶雁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选举姚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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