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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韩晓军、王晖球、杨正洪、王先胜、刘兴盛分项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开立、贴现、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机财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法定代表人:赵建国

  成立日期:1989-1-25

  注册资本:175000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农业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4748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1986-12-18

  注册资本:34998303.3873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13428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日期:1983-10-31

  注册资本:29438779.1241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工商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3962T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日期:1985-11-22

  注册资本:35640625.7089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建设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44477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日期:2004-09-17

  注册资本:25001097.7486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晓军、王晖球、杨正洪、王先胜、刘兴盛分项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别与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德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先胜、刘兴盛回避了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本着依法依规、友好合作的原则,公司结合实际拟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因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农业银行德阳旌阳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1739176

  法定代表人:黄小莉

  成立日期:1998-04-06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北路二段23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基金销售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有权部门批准的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银行德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1039271

  法定代表人:王建强

  成立日期:2005-08-23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西路二段26号

  经营范围: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代理发行与兑付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按权限和程序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外汇实盘买卖,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工商银行德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905131806E

  法定代表人:周伯林

  成立日期:1984-03-02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33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黄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建设银行德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1041291

  法定代表人:朱斌

  成立日期:2005-04-14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北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有权上级行授权开办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因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本次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分别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在以上金融机构的合计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以上金融机构提供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101.4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票据承兑与贴现),具体金额以相应业务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乙方在下列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1.1本、外币存款服务。

  1.2本、外币贷款服务。

  1.3结算服务。

  1.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5办理委托贷款。

  1.6承销企业债券。

  1.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8提供担保。

  1.9外汇业务。

  1.10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服务具体内容。

  2.1甲方及所属企业在乙方的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乙方承诺在符合外部监管要求及银行内部信贷政策的情况下为甲方及所属企业提供综合授信不超过101.4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票据承兑与贴现),具体金额以相应业务签订的合同为准。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2.2.1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甲方在乙方的各类存款均存取自由,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乙方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2.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除存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2.2.3乙方免予或按最低标准收取甲方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2.2.4对于甲方存入乙方的资金,乙方应确保资金安全,并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资金管理。

  3.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3.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3.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1.3甲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3.1.4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3.2.1乙方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2.2乙方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2.3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公司章程或法律法规;

  3.2.4乙方承诺保证甲方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的收益性,并为甲方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支持。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所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损失。

  5.附则。

  5.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先胜、刘兴盛分项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5-01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3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31日

  至2025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国机重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2(2.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议案2(2.02)和议案3(3.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议案2(2.03)和议案3(3.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议案2(2.04)和议案3(3.0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股东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至2025年3月30日下午5:00前收到股东信函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邮  编:618000

  电  话:0838-6159209

  传  真:0838-6159215

  地  址: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Ο”,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提出建议,认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与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相符。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晖球、杨正洪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3.01向国机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韩晓军、王晖球、杨正洪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3.02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先胜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3.03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兴盛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3.04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3.05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4.01与农业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先胜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4.02与中国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兴盛回避表决。通过本议案。

  4.03与工商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4.04与建设银行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化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同意按照有关监事会改革的要求,持续优化监督体制机制,稳步推动公司及各级所属企业监事会改革。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5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国机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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