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证券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通知时间、方式:2025年2月14日以微信、电话、当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时间:2025年2月19日。
3、董事会召开地点、方式: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董事会出席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玉强、独立董事李嘉岩、独立董事谢晓霞、独立董事蔡栋梁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5、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罗阳勇先生。
6、董事会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良好,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
《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经质矿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目前处于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2、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3、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交易相关方于2025年2月19日签订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最终交易方案尚需在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各相关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4、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鉴于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鸿鑫工贸、立宇矿业目前处于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交易相关方于2025年2月19日签订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最终交易方案尚需在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后,由各相关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目前,经质矿产出资人为王泽龙和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晟实业”),分别持股70.02%和29.98%,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为经质矿产全资子公司。同时,四川省会理市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标的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经质矿产主要资产为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的采矿权,鸿鑫工贸主要资产为选钛设备及尾矿库,立宇矿业的主要资产为选铁设备,三家公司共同组成原矿开采、铁精矿与钛精矿洗选及排尾一体化系统,生产线相互链接,核心资产配套使用,构成完整的钒钛磁铁矿开采和洗选体系。
标的公司经质矿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交易相关方
(一)重整管理人
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盈晟实业
盈晟实业系经质矿产股东,持股29.98%,并系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王泽龙
王泽龙系经质矿产股东,持股70.02%,中国国籍,其身份证号为4302041996********。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2月19日,公司(作为甲方)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作为共同的乙方)以及盈晟实业(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意向合作内容
1、经各方初步协商一致,由甲方有条件的取得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重整投资人资格并最终取得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100%股权。
2、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将积极推动在本协议签署后90日内提交甲方股东会审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向会理市人民法院(下称“会理法院”)提交重整投资人及重整计划变更申请等事项。
3、在重整投资人变更事宜取得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会理法院裁定批准变更重整投资人和重整计划(修正案)后,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将变更为甲方,丙方将终止在经质公司及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中的重整投资人资格及权利义务,由甲方协助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执行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修正案),享有重整投资人权利并履行义务。
4、关于股权过户、资产及经营事务交割等具体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执行完毕或被解除或终止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均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就变更重整投资人、转让乙方股权或资产事宜进行磋商、接触。
(二)保证金
1、为推进有关事宜的顺利开展,本协议签署当日,甲方将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347,537,602.65元。该笔保证金后续将转为重整投资款。
2、在丙方书面同意变更重整投资人之日,管理人向丙方退回其原作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347,537,602.65元。在此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任何人无权使用甲方支付的保证金。
(三)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资产管理事项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资产及经营事务交割前,各方共同协商处理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日常事务。
2、乙方、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至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的权益按照现状向甲方交割之前,不得处置采矿权及尾矿库等重要资产,管理人负责监督。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
(五)协议签署与执行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对经质矿产及其关联企业的重整投资方案以经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会理法院裁定认可的重整计划(修正案)为准执行。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十六份,各方各执二份,其余报会理法院和管理人备案。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践行“横向并购资源、纵向延伸产业链、打造矿材一体化企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经质矿产、鸿鑫工贸和立宇矿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资源储量、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经质矿产持有的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毗邻公司潘家田铁矿,同属一个矿脉。本次收购整合后,公司可在两矿权的矿区范围内,协同制定开采方案,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公司长期专注于钒钛磁铁矿的综合利用技术,通过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稳定、规模化生产的高效节能生产工艺,金属回收率等重要指标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的开采技术、洗选技术和管理经验可快速应用于标的公司,有效提高采选效率、降低采选成本,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重整投资意向协议》。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分行签订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四川分行”或“乙方”)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业务优势,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为此,公司与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签订了《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述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近日与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签署了《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5年。在协议有效期内,邮储银行四川分行将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向公司提供不高于15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运营环节的综合金融需求。意向合作额度项下各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融资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1、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588号
2、负责人:孙栋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69569186E
4、成立日期:2007年12月6日
5、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总行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且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加大合作与创新力度,共同开展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运营一体化融资新模式,做好矿产资源项目长周期资金保障、成本管控及资金管理创新工作。甲乙双方将在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整体融资相关协议落地,详细权利、义务等条款以后续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做好甲方授信额度管理工作,确保甲方授信额度充足,乙方将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向甲方提供不高于15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运营环节的综合金融需求。
3、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为甲方提供融资额度支持,并给予最优惠的市场价格和费率。
4、乙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规定等前提下,优先为甲方提供优质和便捷的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开发性/商业银行服务
乙方重点围绕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开发建设,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监管规定等允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的市场价格和费率,在授信审批时效及贷款规模上给予政策倾斜。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固定项目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贷款、票据业务、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等。
乙方积极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
(2)直接融资服务
乙方可与甲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方面开展合作,并在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类REITs等业务领域内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给予战略支持。
(3)投资银行服务
乙方将根据实际需求,依托乙方所拥有的投资银行及其他附属机构,以丰富的融资财务顾问经验,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研究、资产证券化等全方位服务。
(4)外汇服务
乙方利用自身在外汇资金业务方面的经验和优势,积极为甲方辖内企业提供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资金业务服务,规避利率、汇率风险。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公司加强与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的持续稳定合作,有利于公司整合战略资源、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公司与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稳固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需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以双方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内容为准,协议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在合作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促进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矿业”)的业务发展,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6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担保方式及额度要求:在6亿元的综合授信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宁矿业授信3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和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安宁矿业实际发生的授信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罗阳勇先生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具体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攀枝花安宁矿业有限公司
(1)住所: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潘家田组93号
(2)法定代表人:龚发祥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20年8月17日
(5)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10,765.11万元、总负债30,893.70万元、净资产179,871.40万元、营业收入27,527.62万元。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安宁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信用等级:AA+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宁矿业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良好,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817.54万元。本次公司对安宁矿业综合授信3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与上述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0%。
3、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3月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3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5)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登记时间:
①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3月5日9:00-11:30及14:00-16: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5年3月5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dongshiban@scantt.com);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安宁路197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佳
电话:0812-8117310
电子邮箱:dongshiban@scantt.com
5、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8。
2、投票简称:安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3月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安宁股份(股票代码:002978)股票,现登记参加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签订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
2、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视具体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本合作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四川分行”或“乙方”)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业务优势,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为此,公司与中国银行四川分行签订了《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概述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四川分行签署了《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5年。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国银行四川分行将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向公司提供不高于10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运营环节的综合金融需求。意向合作额度项下各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融资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1、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35号
2、负责人:林振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901816840Y
4、成立日期:1987年3月13日
5、经营范围:外币存款、贷款业务;对外贸易和非贸易结算、汇兑业务;与外汇外贸业务有关的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外汇买卖业务;本外币个人储蓄业务;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业务;外汇担保和见证业务;征信调查和咨询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加大合作与创新力度,共同开展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运营一体化融资新模式,做好矿产资源项目长周期资金保障、成本管控及资金管理创新工作。甲乙双方将在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整体融资相关协议落地,详细权利、义务等条款以后续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做好甲方授信额度管理工作,确保甲方授信额度充足,乙方将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向甲方提供不高于10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运营环节的综合金融需求。
3、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为甲方提供融资额度支持,并给予最优惠的市场价格和费率。
4、乙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规定等前提下,优先为甲方提供优质和便捷的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开发性/商业银行服务
乙方重点围绕矿产资源项目并购、开发、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开发建设,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监管规定等允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的市场价格和费率,在授信审批时效及贷款规模上给予政策倾斜和保障性兜底支持。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款、固定项目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贷款、票据业务、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等。
乙方积极为甲方提供现金管理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
(2)直接融资服务
乙方可与甲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方面开展合作,并在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类REITs等业务领域内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给予战略支持。
(3)投资银行服务
乙方将根据实际需求,依托乙方所拥有的投资银行及其他附属机构,以丰富的融资财务顾问经验,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资产管理、投资研究、资产证券化等全方位服务。
(4)外汇服务
乙方利用自身在外汇资金业务方面的经验和优势,积极为甲方辖内企业提供外汇买卖、外汇期权、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资金业务服务,规避利率、汇率风险。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公司加强与中国银行四川分行的持续稳定合作,有利于公司整合战略资源、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效率;公司与中国银行四川分行稳固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双方整合优势资源,实现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需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以双方签署的具体业务协议内容为准,协议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在合作协议之下开展的具体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银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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