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36个月,股东人数共3名,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81,1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共3名,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81,1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600,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14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自2022年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7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5.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4.29%。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人数共3名,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81,1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8.73%。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无限制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99,132,7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9.88%;有限制条件流通股数量为867,2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12%。
公司自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3名,分别为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对虾公司”)、香港煌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煌达”)及湛江承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泽投资”)。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二)其他承诺说明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481,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均为法人股东。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承诺的,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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