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证券简称:中科飞测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999,9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投创业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YPERLINK “http://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业基金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飞测
股票代码:6883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0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认缴出资额:100亿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1TP95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03-04 至 2026-12-15
(9)通讯方式:010-632814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年11月27日,中科飞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但不排除相关权益变动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科飞测股票36,465,943股,占中科飞测总股本的11.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1,999,966股,占中科飞测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中科飞测的股份总数共计4,465,977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4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高爱民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高爱民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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