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以及实施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和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240,000股减少至5,841,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6,836,789股的比例由本次减持前的5.3408%降至4.9999%,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公司董事长骆兴顺担任普通合伙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5年2月20日收到股东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和阳”)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公司股东苏州和阳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0.63%的股份。
截至2025年2月20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
1、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苏州和阳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苏州和阳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和林微纳
股票代码:688661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和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及通讯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瞰湖生活广场23幢32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减持)、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 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苏州和阳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37,80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3%。目前,该股份减持计划还未结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州和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和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0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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