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公司股东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绿能”)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00,000股(占本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
现公司收到隆基绿能出具的《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19日,隆基绿能本次减持计划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19,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0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 本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系当时公司总股本为130,231,497股,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30,000股,本次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130,001,497股。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0,231,497股,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本次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129,831,497股。
2、上表如有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隆基绿能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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