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回购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4年7月17日起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次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达到回购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8,619,95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7元/股,最低价为4.6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29.0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了回购。本次回购数量及比例、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4、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份变动主要系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办理了司法执行追回及回购股票注销事项,以及办理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所致。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18,619,95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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