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速”)《关于拟增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意向的函》,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海南高速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以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专项贷款承诺函情况: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承诺为海南高速提供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且不超过拟增持金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的贷款支持。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高速《关于拟增持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意向的函》,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海南高速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以银行信贷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高速持有公司股份434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
1、2023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海南高速拟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至1,500万股。截至2024年11月5日,海南高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00万股,合计增持股份金额19,591万元,前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2024年12月18日,海南高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高速持有公司股份434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5%。
二、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优化海南高速投资布局,提高海南高速投资质量,同时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股份所需资金为银行信贷资金和海南高速自有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高速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海南高速提供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且不超过拟增持金额上限的90%,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的贷款支持。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余资金为海南高速自有资金。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实施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海南高速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相关承诺
海南高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海南高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将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海南高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车辆购置项目1.4亿元银行贷款
相应资产抵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办理5亿元的有息负债融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经营性成本费用支出及购建固定资产,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适时择机向银行办理5亿元有息负债融资。
为满足公司2024年资金需求,经2024年4月23日总经理常务会审议,同意公司办理5年期以上(含)1.4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项,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控制在3.5%以内,具体贷款利率以中选利率为准。
一、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公司通过询价方式确定车辆购置项目贷款的候选金融机构,同意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以下简称为“农商行定安支行”)办理1.4亿元车辆购置项目贷款业务。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车辆购置项目1.4亿元银行贷款相应资产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海口汽车东站建筑物及土地、海口汽车西站建筑物及土地、文昌汽车站建筑物及土地、保亭汽车站建筑物及土地为抵押物,提供贷款抵押担保。
2024年12月6日,公司与农商行定安支行签署了人民币1.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人民币1.4亿元借款对应的《抵押合同》。
二、抵押自有资产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海口汽车东站建筑物及土地、海口汽车西站建筑物及土地及文昌汽车站建筑物及土地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公司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登记后可向农商行定安支行提款人民币1亿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适时决定是否继续办理剩余的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相应资产抵押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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