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5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陇科学”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24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2024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本议案由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4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7.5亿元。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西陇科学: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议案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加的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 担保进展情况
1、 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在该银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所应当承担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最高主债权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368.4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3、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在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4、 子公司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连带责任保证。
5、 子公司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相关担保合同,为公司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署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项下应承担的所有债务提供本金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担保,已经履行审议程序,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债务人名称: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最高主债权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月22日
担保金额:最高主债权额本金人民币7368.4万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名称:广州西陇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7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7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 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4、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7日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债权人名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名称: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名称: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6年2月14日
担保金额:债务本金最高额人民币1亿元,以及担保范围内其他债务
担保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五、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包含本次披露的担保在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8,305.14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5,519.62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35%、27.90%、0.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份);
3、 佛山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 广东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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