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号)核准,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1,89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6,608.12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2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6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381号)。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设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此,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三、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乌拉山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专户内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无继续通过上述理财专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注销了该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如下: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0,366.42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6%。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05,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新增对外担保额度100,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4日、2024年9月10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了一笔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公司同意为金日晟矿业的上述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9日,金日晟矿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金额为5,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公司同意为金日晟矿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为2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为金日晟矿业提供担保的金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确定。公司当日实际为金日晟矿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1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近日,金日晟矿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5,0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公司依据上述已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日晟矿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金日晟矿业提供担保的金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确定,故公司本次实际为金日晟矿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金日晟矿业的可用担保额度为40,012.27万元,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94,622.11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金日晟矿业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5,012.27万元,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为99,622.1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41522675877011D
3、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4、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董鑫
6、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轮胎销售;轴承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日晟矿业对公司担保金额为163,476.38万元,除此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抵押贷款金额为42,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矿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的主要内容
贴现申请人(甲方):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贴现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第一条贴现汇票
本协议项下甲方申请贴现的汇票共计【贰】张,票面金额共计(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小写):?【50,000,000.00】。
第二条资金用途
本协议项下的贴现资金用途为:公司经营周转。
第三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40,366.42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6%。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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