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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和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鄞州捷伦”)分别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8,420,000股和29,580,000股,合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36%,占公司总股本的4.79%。目前上述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

  ●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9,95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如本次拍卖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51,95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鄞州捷伦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9,95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9%。如本次拍卖全部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将降至551,95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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