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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7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6名(李岷副董事长、闫小雷董事、浦伟光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提名公司执行董事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刘成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与刘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相关的备案等事项。刘成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在选举刘成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选举刘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刘成先生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刘成先生自正式履行董事长职责之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同意在选举刘成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增补刘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刘成先生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聘任刘成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并自正式履行董事长职责之日起担任执行委员会主任。

  在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关于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委任刘成先生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授权代表,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担任执行董事之日起正式履职。

  (五)关于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刘成先生简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刘成先生简历

  刘成先生,1967年12月生。刘先生自2025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委员会委员。

  刘先生曾任职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4月至2025年1月历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常务副行长、行长与执行董事,兼任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刘先生自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与经济学硕士学位,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研究员职称。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06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建投证券)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常青先生因到龄退休原因,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等职务。辞任后,王常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辞任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常青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王常青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王常青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王常青先生于2005年中信建投证券创立时即加入公司,先后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并于2011年9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至今。任职期间,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致力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投资银行、固定收益、证券研究、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业务均位居行业前列;坚持战略引领,推动公司完成H股、A股上市及再融资,切实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司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坚持推动公司文化建设,确立了以“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理念和行为准则,厚植了公司发展的文化根基。

  王常青先生多年来带领管理团队和干部员工为推动中信建投证券建设中国一流投资银行付出艰辛努力,取得多方面进步。董事会对王常青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并将努力推动公司朝着一流投资银行目标不断迈进,为金融强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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