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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经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美锦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从2025年2月22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丽女士、姚锦江先生、赵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各子公司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资助对象: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创物流”)。

  2、 资助方式:由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的即将到期的借款进行展期。

  3、 资助展期额度:305万元。

  4、资助展期期限:三年。

  5、资助展期利率:年利率为3.1%。

  6、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年,年利率4.1%,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是华盛化工所在园区的配套项目,主要负责华盛化工和园区内其他相关企业的产品运输。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鉴于剩余305万元即将到期,为满足泓创物流的建设项目需要,华盛化工拟对原财务资助剩余即将到期的借款进行展期,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展期,财务资助展期年利率为3.1%,展期期限三年,原财务资助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峰;

  成立日期:2022-10-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LU7BD5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铁路货场办公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销售;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合成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33%,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33%,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

  经查询,泓创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泓创物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2、 主要财务指标: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盛化工对泓创物流累计提供财务资助4,753.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永明;

  成立日期:2008-08-06;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78176464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黄古路353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能源项目投资;批发零售煤炭、焦炭、钢铁、生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五金产品、有色金属、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贾永明持股60%,赵金花持股20%,贾永强持股20%。

  经查询,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景轩;

  成立日期:2018-05-18;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21MA0K2M6B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徐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办公楼60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酒店管理;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查询,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山西泓创物流有限公司。

  2、提供资助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泓创物流提供的即将到期的借款进行展期。

  3、资助展期金额:305万元。

  4、资助展期期限:3年。

  5、资助展期年利率:3.1%。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化工向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展期,主要用于支付泓创物流建设项目款项。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为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华盛化工将与泓创物流签订正式的借款展期协议,并密切关注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泓创物流的另外两个股东山西亚鑫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展期。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盛化工本次为泓创物流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期间,华盛化工能够对泓创物流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37,139.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8%,无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各子公司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按照目前情况预计,后期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对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的担保对象可以从上述担保额度中任意调剂。

  上述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第三方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基本信息详见附件。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1、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和第三方机构贷款/授信或其他融资业务到期后的续展要求,符合各自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审议和行政效率。

  2、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本次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于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公司和/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将要求该等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如若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措施,公司将及时说明原因;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前,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9,939.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3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注:以上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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