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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因城市产业布局及环境质量优化等原因,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 2025年2月21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共同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 近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交易进度款16,041.1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累计收到了本次交易交易进度款80,417.54万元,占本次交易款总额的90%。

  ●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和当前资产处置实际完成进度,除待收余款外,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本次交易的处置收入和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资产处置收益。经初步核算,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4.42亿元。本次交易的收支、净收益核算,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交易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具体会计处理、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因绍兴市越城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及提升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的要求等原因,越城区人民政府决定由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有关资产实施收购,具体事宜由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陶堰街道办”)负责实施保障。鉴于绍兴基地生产线当时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后续产能优化及产能转移保障等因素后,公司同意本次资产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各方签署了《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次资产交易协议”),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交易各方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列示了收购补偿、奖励清单,并单独计算、单独列明了生产设备补偿款。

  二、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 资产过户、交接的办理

  2023年7月,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在收到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出售进度款后,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相关不动产(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5本不动产权证)的过户手续,并分别缴纳了相关不动产过户事宜涉及的相应税款。

  2024年11月,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完成设备拆除、人员撤离、办公用品与家具腾退、厂区遗留固废和危废处理等事项,按协议要求交付厂房实物等。

  2025年2月21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与城发集团共同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完成了本次交易所有资产的正式交接手续,并提交了土壤检测合格报告。

  (二) 交易价款收取情况

  近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交易进度款16,041.1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已累计收到本次交易进度款80,417.54万元,占本次交易款总额的90%。其中:2025年度收款18,041.13万元、2024年度收款17,700万元、2023年度收款4,676.41万元、2022年度收款40,000万元。

  本次交易剩余待收款项为8,935.28万元。

  (三) 其他

  2023年11月,绍兴旗滨新厂区生产线按计划点火投产,2024年2月进入商业化运营。2023年12月,绍兴旗滨老厂区生产线在新厂区项目建成后按计划关停。浙江节能玻璃深加工设备于2024年6月完成搬迁。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基本做到了新、老厂区生产线产能转移及产线、产能接替工作的平稳过渡,未对绍兴旗滨、浙江节能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2日、2023年6月22日、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2022-144、2023-066、2023-077)。

  三、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实施,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产处置收益,并计入交易完成当年公司的利润。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和当前资产处置实际完成进度,除待收余款外,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预计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本次交易的处置收入和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资产处置收益。经初步核算,预计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净利润4.42亿元。本次交易的收支、净收益核算,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根据交易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具体会计处理、损益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资产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协议》;

  2、《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

  3、银行收款凭证;

  4、《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陶堰厂区资产交割完成确认书》。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理财产品投资内容:收回到期理财产品47,000万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53,000万元

  ●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支行、交通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收回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47,000万元;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3,000万元

  ● 购买的理财产品名称: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106、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3055期(17天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502602)、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涨)、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5年TGG25300093期人民币产品、厦门银行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定制型CK2502073

  ●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分别为:28天、17天、46天、33天、21天、21天、35天、3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载《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决议,现将公司及子公司近期收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对已到期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9天(挂钩汇率看跌)、中国光大银行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733、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5年TGG25300008期人民币产品、厦门银行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定制型、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39天(挂钩汇率看跌)、民生银行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50214Z)”本息进行了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合计47,000万元,已收回本金合计47,000万元;实现收益92.39万元。

  2、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合计”金额与按分项数据相加金额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购买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106 ,金额8,000万元

  (1)产品名称: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二期产品106

  (2)投资期限:28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11日

  (7)产品挂钩指标: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AUDNZD即期汇率。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2.15%/2.25%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计息方式 30/360:每个月30天,每年360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2、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旗滨物流有限公司购买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3055期(17天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5,000万元

  (1)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3055期(17天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投资期限:17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2月18日

  (7)产品挂钩指标: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本产品保底收益率0.85%,浮动收益率为0%或1.12%(中档浮动收益率)或1.32%(高档浮动收益率)。中档收益率等于保底收益率加中档浮动收益率,高档收益率等于保底收益率加高档浮动收益率。期初价格为2025年02月12日北京时间14点的产品挂钩标的价格,上限价格为“期初价格×103.94%”,下限价格为“期初价格×94.58%”,观察价格为产品观察日北京时间14点的产品挂钩标的价格。如果观察价格小于下限价格,兑付保底收益率;如果观察价格大于等于下限价格且小于上限价格,兑付中档收益率;如果观察价格大于等于上限价格,兑付高档收益率。上述汇率价格均取小数点后4位,如果届时约定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所需的价格水平,浦发银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保底收益率+浮动收益率)×计息天数÷360,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其中:计息天数=产品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

  3、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购买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12,000万元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2)投资期限:46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

  (7)产品挂钩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1.879%×n1/N+0.8%×n2/N,1.879%及0.8%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0.8%,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1.879%。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4、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购买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502602)5,000万元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CSDVY202502602)

  (2)投资期限:33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2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17日

  (7)产品挂钩指标:挂钩指标为欧元/美元即期汇率,取自EBS(银行间电子交易系统)欧元/美元汇率 的报价。如上述价源无法给出合理价格水平,由中国银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确定。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始终小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保底收益率0.8500%(年化);如果在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曾经大于或等于观察水平,扣除产品费用(如有)后,产品获得最高收益率2.2000%(年化)。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产品认购资金×实际收益率×收益期实际天数÷365。

  5、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跌)10,000万元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跌)

  (2)投资期限:21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6日

  (7)产品挂钩指标: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公布的数据为准)。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高档收益率:1.85%(年化,下同)、中档收益率:1.65%、低档收益率:0.80%。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本金×实际收益率(年化)×实际产品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6、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涨)1,000万元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1天(挂钩汇率看涨)

  (2)投资期限:21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7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10日

  (7)产品挂钩指标:EUR/USD汇率中间价(以彭博BFIX页面公布的数据为准)。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高档收益率:1.85%(年化,下同)、中档收益率:1.65%、低档收益率:0.80%。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本金×实际收益率(年化)×实际产品期限/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7、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购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5年TGG25300093期人民币产品10,000万元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汇率)2025年TGG25300093期人民币产品

  (2)投资期限:35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25日

  (7)产品挂钩指标:指在东京时间下午3点参考彭博“BFIX”页面“EUR T150Curncy”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即期汇率,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5位。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计划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向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1.3000%(年化)或1.7300%(年化)或1.8300%(年化)。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客户收益=本金×实际收益率(年化)×实际存续天数/365。

  8、公司全资孙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购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漳浦支行定制型CK2502073,金额2,000万元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CSDVY202501687)

  (2)投资期限:33天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产品起始日:2025年2月19日

  (6)产品到期日:2025年3月24日

  (7)产品挂钩指标:XAU/USD。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485% — 2.150%

  (9)产品收益计算方式:年化存款收益按期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年化存款收益=本金金额×存款天数×年化存款收益率 /360,四舍五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投资。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较大程度避免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但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投资品种,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理财业务,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和退出。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及风险委员会进行日常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和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58XC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注册资本:2,935,208.039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4447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注册资本:25,001,097.748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13428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注册资本:29,438,779.124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0595X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成立日期:1987年0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注册资本:7,426,272.664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许可批复文件为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5379H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注册资本:1,142,489.478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进口业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5月1日)

  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7、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名称: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710XM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姚志萍

  注册资本:263,912.788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及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87),均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详见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资料。

  (三)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本金余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9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该数据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5.43%。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资金统筹管理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短期保本型或稳健型、低风险型的理财投资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五、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及风险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财务及预算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为: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629,500万元(含本次理财金额,共109笔;其中理财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为110,000万元),已收回529,500万元(90笔),期末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00,000万元(19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八、备查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本次办理理财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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