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计123,132,700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字火腿”)于2024年4月4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4)京 01民初123号】等资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诉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中钰资本在诉讼过程中已将本案案由由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变更为合同纠纷。2024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京01民初1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中钰资本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4)京民终1351号】,公司与中钰资本合同纠纷一案,中钰资本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京民终1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57,463.5元,由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3项,涉及126.24万元人民币。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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