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风险等级
为有效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基〔2017〕4号)等相关要求,产品风险评价结果以产品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共划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一)低风险等级(R1);
(二)中低风险等级(R2);
(三)中风险等级(R3);
(四)中高风险等级(R4);
(五)高风险等级(R5)。
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方法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评价标识综合考量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金产品的流动性、申购赎回安排、到期时限及存续期限;
(二)基金产品的杠杆率;
(三)基金产品的结构复杂性;
(四)基金产品的运作方式、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认缴金额和基金规模;
(五)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
(六)基金产品的股票市值及可转债市值占比;
(七)基金产品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的情况;
(八)基金产品的募集方式;
(九)基金产品的过往业绩;
(十)基金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
(十一)其他风险因子。
对以上每项指标分别进行风险值评定后,再根据相应的权重计算基金综合评价风险值,并按照综合评价风险值由低到高顺序,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风险等级。
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说明
公司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公募基金的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向投资者推荐适当的基金产品,禁止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基金产品,禁止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具体的匹配关系如下:
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原则如下:
(一)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二)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2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三)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四)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五)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若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超越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定义为风险不匹配。
表1: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匹配表:
表2:中海基金旗下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名录(2025.2.17更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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