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汇容(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容租赁”),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930,000美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30,000美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汇容租赁向交通银行申请的2,930,000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汇容租赁是本公司经原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后,为开展跨境船舶租赁业务而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汇容(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2日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4975号)
4.法定代表人:周柏青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被担保人:汇容(天津)航运租赁有限公司
2. 担保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4. 担保金额:2,930,000美元
5.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较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持有汇容租赁100%股权,对项目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担保,以预计年度担保额度的形式进行审议并授权,担保额度符合项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项目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按2025年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7.1717人民币元)折算,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为人民币3,655,979,240.13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4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金租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BNP PARIBAS LEASE GROUP(以下简称“法巴租赁”)持有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13,545,175股,占公司总股本3.69%。根据法巴租赁在公司IPO期间作出的承诺,锁定期满后,法巴租赁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继续减持。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法巴租赁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350,000股,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4.2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24%。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表中“江苏法巴金租”为公司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的专业子公司,专门服务农业与科技市场。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法巴租赁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期及减持承诺的主要内容:
1. 自江苏金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金租股份,也不由江苏金租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持有的江苏金租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江苏金租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3. 在所持江苏金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所持江苏金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4. 持有的江苏金租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持有的江苏金租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江苏金租,并由江苏金租及时予以公告,自江苏金租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以减持江苏金租股份。
5. 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江苏金租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法巴租赁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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