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总额度不超过284,000.00万元(含本数,包含对子公司尚未到期的担保,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2.28%;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85.71%。
2、截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1,163.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66%,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8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8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成都华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际”)等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为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成都”)、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物流”)、成都华融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工程”)、新融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化学”)等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额度不超过134,00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预留10,000.00万元的额度、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预留10,000.00万元的额度,该预留额度可分配给上述已披露的被担保方,亦可分配给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所授权的担保有效期内已设立、新设立、新纳入或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控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担保有效期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具体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建立融资渠道,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需相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被担保方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常开展业务中,其偿债能力指标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可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50,000.00万元,担保总余额71,163.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讼担保。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的短期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 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期限内作出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短期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不排除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投资产品等。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 公司审计部对投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和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8、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公告编号:2025-007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2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第1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11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7:3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5年3月11日17:3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董治鹏;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0万美元,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0万美元,并授权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融资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0万美元,可在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4、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视市场情况可能以占用银行授信的方式缴纳保证金,金额不超过本次授权额度。
6、业务授权
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运作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是为了有效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由于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损失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2、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0万美元,并授权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华融化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华融化学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10: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陶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5-00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其中,李建雄、张明贵、姚宁、卜新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预算,鉴于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能源动力采购、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比相应增长,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总融资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金融机构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活动,确保捐赠和赞助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加强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的管理,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舆情管理,提高应对各类舆情事件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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