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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前,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9月13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NFC Kazakhstan LLP(以下简称“KZ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ASKHAR-TAU LLP(以下简称“AT公司”)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与欧亚资源集团ERG旗下煤炭生产商Shubarkol Komir JSC签署了《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为保证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公司、KZ公司和AT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保函。其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已到期撤销,质保保函额度为4,644,443.63美元,担保期限至2025年7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公司开立质保保函后业主签发项目移交证书,质保保函的担保期限为项目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因项目后期进行技术改造,业主拟于近期签发项目移交证书,原担保期限不能满足合同要求。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延长以公司、KZ公司和AT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期限,担保期限延期至项目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质保保函金额为4,511,301.01美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KZ公司

  公司名称:NFC KAZAKHSTAN LLP

  公司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罗达尔州巴甫罗达尔市萨特巴耶夫科学院大街285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

  注册资本:77,500坚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基础项目的施工承包等,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矿产品贸易、向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劳务合作及母公司所执行海外项目的技术进出口。

  KZ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

  

  KZ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KZ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AT公司

  公司名称:ASKHAR-TAU LLP

  公司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罗达尔州巴甫罗达尔市杰特克什镇青年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

  注册资本:100,000坚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9日

  经营范围: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基础项目的施工承包等,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矿产品贸易、向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劳务合作及母公司所执行海外项目的技术进出口。

  AT公司产权关系结构图:

  

  AT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AT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保函的主要内容

  1. 受益人:Shubarkol Komir JSC

  2. 担保金额:4,511,301.01美元。

  3. 担保事项:开立以公司、KZ公司和AT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适用于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及其项下的增补合同。

  4. 担保期间:保函担保期限至业主签发项目移交证书之日起两年。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反担保:因KZ公司和AT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有利于及时收回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尾款。被担保人均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是执行合同项下正常的责任和义务,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15.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公司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约人民币33.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提案如下:

  

  2. 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公告》。

  3.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高虎威

  电子邮箱:gaohuwei@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222

  传    真:010-84427222

  4.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1601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计205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核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核通过。

  3.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延长以中色股份、NFC Kazakhstan LLP和ASKHAR-TAU LLP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期限,担保期限延期至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移交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质保保函金额为4,511,301.01美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质保保函事项延期的公告》。

  5.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查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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