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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2月24日。本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3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补选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汪炜为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且不再担任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永斌不再担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选举施浩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楼伟中为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浙商银行2025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总行部门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新增2025-2027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及流转业务发行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王国才先生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具体详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编号: 2024-040)),施浩先生和楼伟中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具体详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编号:2024-05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编号:2025-001)),且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25年2月24日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详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05)),故王国才先生于2025年2月24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国才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 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王国才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本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公司及董事会谨向王国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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