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
2、对公司影响: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公司股东的个人纠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等方面产生任何实质影响。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先生发来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04民初22号之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华先生收到来自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京04民初22号)等诉讼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原告于2025年2月21日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三、本次涉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公司股东的个人纠纷,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等方面均不会产生任何实质影响。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4)京04民初22号之二)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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