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013)后,2025年2月24日,公司A股股价再次涨停。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市盈率为126.77,行业(中证行业四级代码:20303030其他储能设备)静态市盈率为27.65,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后续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关注到市场对数据中心相关算力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从事的应急装备发电机组产品作为备用电源,可在市电突发故障时为相关设施提供后备供电,但受上游核心部件供应数量、价格等因素限制,数据中心相关算力市场对公司相关产品目前销售数量及盈利水平的影响较小。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财务风险。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013)后,2025年2月24日,公司A股股价再次涨停。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市盈率为126.77,行业(中证行业四级代码:20303030其他储能设备)静态市盈率为27.65,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后续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 相关概念的澄清说明
公司关注到市场对数据中心相关算力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从事的应急装备发电机组产品作为备用电源,可在市电突发故障时为相关设施提供后备供电,但受上游核心部件供应数量、价格等因素限制,数据中心相关算力市场对公司相关产品目前销售数量及盈利水平的影响较小。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财务风险提示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业务以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财务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庭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泰豪科技”)之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源”)为本案被申请人之一;
● 涉案总金额:申请人要求以人民币131,046,703元的价格回购泰豪电源持有的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塔动力”)31%股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德塔动力股东朱淑华因要求回购泰豪电源持有的德塔动力31%股权向德塔动力其他股东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朱淑华
被申请人一:泰豪电源
被申请人二:福州德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三:付斌
被申请人四:周林魁
2、 仲裁机构:上海仲裁委员会
3、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出具《决定书》((2024)沪仲案字第1223号),同意申请人朱淑华撤回仲裁申请。
二、仲裁案件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泰豪电源已与福州市华创新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朱淑华(本案申请人)共同签订了《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泰豪电源持有的德塔动力4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出售给福州市华创新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人朱淑华保证在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期间以及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就2019年5月签订的《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与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之投资协议》向泰豪电源主张任何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7日、2025年1月1日、2025年0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出售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关于出售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关于出售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3)。预计本次案件进展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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