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0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3日
至2025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于会议召开当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并于次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代表。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13点30分至14点15分。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南区一层。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中信大厦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办公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56052830
传真:010-56118200
邮箱:601066@csc.com.cn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适用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公章。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4、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5-008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CSCIF Hong Kong Limited,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 被担保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 本次担保金额1:0.70亿美元 1本公告所述“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在计算时仅包含固定利率票据的本金及利息以及浮动利率票据的本金;浮动利率票据利息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汇率的,均按照2025年1月27日汇率折算。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实施后,担保人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7.07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CSCIF Hong Kong Limited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际或担保人)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SCIF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作为发行主体,于2024年4月26日设立有担保的本金总额最高为40亿美元(或以其它货币计算的等值金额)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多次票据发行。
一、本次票据发行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票据发行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2月24日完成中票计划项下一笔票据(以下简称本次票据)发行工作,发行本金金额为0.70亿美元,期限为354天。
(二)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国际于2025年2月24日作为担保人与信托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为发行人本次票据项下的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0.70亿美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次票据发行前,中信建投国际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中票计划项下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票据发行后,担保人对发行人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7.07亿元(含本次担保)。
(三)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方案,同意由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中信建投国际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CSCIF Hong Kong Limited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对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1、公司名称:CSCIF Hong Kong Limited
2、注册地: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号:1881683)
3、注册日期:2015年7月7日
4、实收资本:100美元
5、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6、经营情况:现任唯一董事为薛兰,被担保人系特殊目的公司(SPV),自成立以来除设立中票计划并在该计划项下完成票据发行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中信建投(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为被担保人的唯一股东,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持有100%股份。被担保人为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担保人于2025年2月24日签署的担保协议,中信建投国际就被担保人的本次票据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票据本金、利息及前述担保协议下的其他付款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票据发行的本金金额为0.70亿美元,用于开展境外业务。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通过中信建投国际间接持有其100%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8.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口径计算,下同)的31.66%,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5.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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