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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600-9,2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经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截至2025年2月22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8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39元/股,最低价为13.1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49,115.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自公司回购方案披露至回购完成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1,174,800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激励对象离职累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份97,680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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