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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石墨烯研究院”)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围绕各自战略优势资源,在新型设备联合开发、先进材料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深化团队交互与人才合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形成产品及技术领先型产业化能力,在新能源电池及设备、低空经济、海洋牧场、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等更多应用场景落地。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9JK81U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4号楼1至6层101

  法定代表人:许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260万元

  成立日期:2017-12-2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企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无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经查询,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围绕各自战略优势资源,在新型设备联合开发、先进材料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深化团队交互与人才合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形成产品及技术领先型产业化能力,在新能源电池及设备、低空经济、海洋牧场、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等更多应用场景落地。

  (1)新型设备的联合开发。双方发挥各自资源禀赋优势共同开展新能源设备的联合开发,由甲方提供联合开发必要的环境、设备、人员支持等资源,并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应技术咨询及驻场支持服务,对甲方进行操作方式培训。合作期间,双方共享合作产生的真实的测试数据及应用场景参数,用作产品定型及组件升级迭代参考之用。

  (2)先进材料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甲乙双方加强在先进材料与设备方面的应用场景与市场化拓展共建,协同双方市场及技术资源,共同推进产品及技术领先型产业化在新能源电池及设备、低空经济、海洋牧场、半导体器件、光电显示等更多应用场景落地。双方合作过程中新实现的联合产品、技术及知识产权等为双方共建共有或是由一方独家向另一方提供,不得向国内任何同类型、同产业链公司提供。

  (3)深化团队交互与人才合作。甲乙双方共同成立专项工作组,成员由科研技术、产品交付、市场营销等专家及业务负责人组成,结合双方确定的产品及技术研究方向和市场化产业化目标不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共同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或实验室,切实推动双方团队长期合作与交流。

  (二)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在合作期限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符合法律规定;保证产品及设计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可对对方经营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定期沟通;不得冒用对方名义经营;维护对方企业形象声誉;本协议不代表建立代理关系。

  (三)生效条件及时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履行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3年。

  四、本次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框架协议而对合作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框架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未来业绩影响取决于合作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且后续每个项目仍需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模式、签订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有明确的减持计划。

  4、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5-02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科恒股份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2025年2月)》。

  3、上述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2月2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红娟、陈结文

  联系电话:0750-3863815    传 真:0750-3863818

  电子邮箱:zqb@keheng.com.cn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一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备注:

  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40”,投票简称:“科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日(星期一)(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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