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李鹏、朱佳磊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法定持续督导的期间至2024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将延长持续督导期,在2025年度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现因朱佳磊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指定于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朱佳磊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鹏、于力,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朱佳磊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于力先生简历
于力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首批保荐代表人,1998年加入东方投行。在IPO方面,曾主持永新股份首发、柘中建设首发、华虹计通首发、上海亚虹首发、汇得科技首发、盛德鑫泰首发、东来技术首发、世茂能源首发、海融科技首发等融资项目,此外现阶段正在参与多个高端装备制造相关公司IPO及其他资本市场运作项目,具有丰富的上海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改制和沟通经验。在增发方面,曾主持长园新材定向增发、置信电气增发、新疆众和定向增发、东方创业非公开发行;此外,曾主持或参与老凤祥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海氢晨收购擎动科技、江苏南天、重庆万光、宏晶科技、经阁铝材、兴星焦化等公司的改制辅导、金帝建设股改及重大重组,黄山永新、第一铅笔、新黄浦、振华科技、新世界股改等投行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和较强的投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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