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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5年3月12日解除限售,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及场外解除锁定份额共计 76,000,000.00 份,其中场内解除限售份额为 72,020,000.00 份,场外解除锁定份额为3,980,000.00份。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 120,000,000.00 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0.0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 196,000,000.00 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9.00%。前述流通份额均包括场外份额,场外份额在符合相关办理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也可通过基金通平台办理场外份额交易服务(仅限卖出)。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场内份额情况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场内限售份额情况

  无。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1、本次解除锁定的场外份额情况

  注:“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睿驰组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原“建信信托-睿驰组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本次解除锁定后剩余锁定的场外份额情况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三个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基础设施资产包括位于北京市的大成项目、玉蜓桥项目、华天项目和德胜门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7,894.28平方米。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资产可供出租建筑面积为77,894.28平方米,实际出租建筑面积为75,110.17平方米,出租率为96.43%,加权平均剩余租期为7.33年,租金收缴率为97.35%;报告期内租金单价水平为3.92元/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口径,含税含管理费)。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运营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4季度报告》,2024年本基金自基金成立日(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61,970,754.89元。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2025年2月24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3.805元,相较于发行价格涨幅为59.67%。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预测的2024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为66,995,515.24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人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2.383元/份,以2024年

  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66,995,515.24/(2.383×400,000,000)=7.03%。

  2、如投资人在2025年2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3.805元/份,以2024年度可供分配金额测算的该投资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66,995,515.24/(3.805×400,000,000)=4.40%。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4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本基金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实际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基金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五、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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