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7091 债券简称:科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期间,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27.65 元/股)的 130%(即人民币 35.95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科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本数),根据《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科数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4,920,68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49,206.8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149,206.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1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数转债”,债券代码“127091”。
(二) 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67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科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科数转债”的转股价格从34.67元/股调整为34.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1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科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鉴于《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科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55元/股向下修正为27.6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30日起生效。
二、 “科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本数);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t×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t: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 本次可能触发“科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科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7.65 元/股的 130%(即 35.95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在未来触发“科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本数),届时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科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不行使本次赎回权。
四、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 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 127091 债券简称: 科数转债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慧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注1:公司与上述银行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2:上述大额存单在持有期间可随时转让变现或可约定提前支取。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的收益率具体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购买的以上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现金管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风险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日常使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合理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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