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鉴于公司原董事长史志荣先生已辞任,经与会董事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陈鹏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何文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监事张文军先生、丁超先生及王金琳女士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亦为累积投票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向定卫律师、唐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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