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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崔皓持有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由7,000,000股减少至6,76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5.17%减少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股东崔皓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姓名:崔皓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国籍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股东崔皓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76,638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截止2025年2月25日,本次权益变动明细具体如下:

  

  注: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崔皓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呈和科技

  股票代码:68862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崔皓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西苑******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触及5%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崔皓与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股东崔皓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76,638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实施。

  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崔皓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5日,股东崔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5.17%降至5.0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崔皓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崔皓

  签署日期: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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