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25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情况:2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监事TRACY DONG LIU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14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5,753股,发行价格为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32,028.5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30,148,456.12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12,467,000.00元、律师费10,904,467.37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471.70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2,201,517.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2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三、(三)及三、(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1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孙公司ACM RESEARCH KOREA CO., LTD.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KB Kookmin Bank Seongnam Hi-tech valley Branch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已于2023年5月15日销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已于2023年5月22日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已于2024年8月23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已于2024年11月7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已于2024年11月28日销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已于2024年12月17日销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523,844,590.03元差异315,914,895.60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90,000,000.00元,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25,914,895.60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25,914,895.6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决定将“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延期至2025年6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盛美上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盛美上海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481,258,520.34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1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16号),2024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06,266,235.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80,419.0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54,726,376.16元,减去2023年度现金分红273,189,145.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2,481,323,046.96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8,740,753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252,674.7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88,252,674.7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0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8,252,674.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三、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18.81万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8,825.27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5%,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一家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坚持自主创新的半导体专用设备企业,遵循全球行业惯例,主要从事技术和工艺研发、产品设计和制造,为客户提供设备和工艺解决方案。半导体设备的研制涉及众多专业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及较长的验证周期,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为了保持产品竞争力,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持续优化产品或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推动研发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 (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全球集成电路行业提供领先的设备及工艺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原始创新的发展战略。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体系,凭借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形成了平台化的半导体工艺设备布局,包括清洗设备、半导体电镀设备、立式炉管系列设备、前道涂胶显影Track设备、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设备、无应力抛光设备、后道先进封装工艺设备以及硅材料衬底制造工艺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设备的销售,营收规模逐年扩大,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坚持“技术差异化、产品平台化、客户全球化”发展战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维护好公司价值,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318.81万元,同比增长26.65%。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在实现对原有产品的迭代优化和性能提升的同时,加速对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布局。因此,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及资金需求,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1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25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罗千里、HAIPING DUN因紧急工作任务安排冲突,书面委托董事彭明秀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STEPHEN SUN-HAI CHIAO因紧急工作任务安排冲突,书面委托董事ZHANBING REN出席会议并表决。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HUI WANG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听取。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因两名委员弃权未能形成有效决议,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王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HAIPING DUN、STEPHEN SUN-HAI CHIAO、王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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